新院區有比較差嗎? (1) 樂生家屬與谷神父的投書
(圖片來源︰樂生院人間寫實Flickr相簿)
自由時報在三月二十三日刊載一篇署名小樹的讀者投書,文中提到樂生新院區的條件其實並不差,我全文轉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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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家屬心聲
■ 小樹
內人因罹患癩病,於五十年至五十二年間住院治療後病情穩定出院,直到八十八年舊疾復發二度入院截肢治療迄今。
每當我看到自救會成員參加抗爭,心中無限感慨,如果沒有樂生院收容,他們是否能夠存活於世?內人住在新大樓療養,在大樓裏有單人房、二、四人房,每間設有獨立空調及人性化、家庭化的家具,各層樓有烹調室及閱報、聯誼室;此外,佛堂、天主教堂及基督教堂等設施,院民利用三座大型電梯,以電動代步車來去自如地享受生活。
過去痲瘋患者被污名,在經過政府努力宣導及醫學進步,加以民眾對漢生病逐漸了解而接納,如今少數院民以樂生院名義去抗爭,讓其他二百多位知足安樂的院民蒙受異樣眼光,是不公平的;神父、修女曾教導大家捨棄偏見、學習包容和接納,如果院民能平安遷移安置,讓捷運順利開展,才是真正以愛還諸這塊土地。
(作者為樂生院民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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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谷寒松神父在中國時報有一篇投書,也與樂生新院區的環境有關,全文轉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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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是我的家
谷寒松
中國時報 2007.03.23
本人是樂生聖威廉天主堂谷寒松神父,一九六一年自奧地利來台灣,走進樂生與院民互動已經三十二個年頭,一直關心、擁抱痲瘋病患,不怕和病人共飲一杯水,竭盡我所有的愛給予這裡的院民;對樂生的院民而言,不論是否為天主教友,均一視同仁的靠近他們、照顧他們,更不時為病患權益向院方談判、向省府衛生處發聲。
近來因台北捷運局要樂生療養院在限期內完成搬遷,引起部分院民主張保留樂生療養院的「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青年樂生聯盟」開始一連串的激烈抗爭和陳情活動,而這件事亦引起國際媒體的注意,也使得我國外的朋友也關心此議題,想要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本人想以在這地方服務了三十二年,應該可以就我所看到發表一些我的想法:
一,行政院衛生署投注大筆的金錢蓋了新的療養院給樂生的院民居住,其設備相當的齊全;也蓋了新的醫院─迴龍院區,就近照顧痲瘋病人及社區大眾。
二,每星期與院民接觸的經驗中得知大部分樂生院民都已搬進新的養護大樓,而且他們對於目前院方完善的生活照顧都感到很感激。
三,目前僅有少部分院民不願搬離目前所居住的地方,他們大多基於情感因素,擔心搬離原本居住的地方會失去自由,這樣的心情我能懂,也深表同情。我們的天主堂團體搬離原本地方而在新的綜合醫院裡,也是相當難過的事情,但是,大家仍然很喜悅適應新環境。
四,記得政府單位徵收三分之二的樂生土地蓋捷運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提出來討論,當時本人記得在討論時,沒有院民提出反對的看法。再加上樂生的土地原本就是國家的財產,非院民私有財產,希望大家能了解此事實。
五,此次抗爭活動中,逐漸看出一些人被有心人士利用,操弄痲瘋病患抗拒搬遷計畫。
六,本人知道院內、外的人士,整體而言覺得少部分的院民缺乏感恩的心靈,自從建立樂生以來政府和院方是如此的照顧他們,但他們卻沒有心存感謝。希望抗爭的院民不僅想到自己的自由與權益,也應關懷大眾的權益,不要只看到自己的權利,也要重視大眾的權利。
從一九七五年至二○○七年這三十二年來,看到樂生在成長在轉變,尤其是院民生活照顧部分。希望院民的生活品質和尊嚴能夠保有良好的照顧,希望藉著過去的痛苦,能帶來和好,一起創造快「樂」的「生」命。
(作者為輔仁大學神學院教授,中國痲瘋服務協會理事長)
3 comments:
簡單說好了,學理上,樂生新院區的設計是有很多問題的,背後可能還有其他讓人猜測的其他原因。但現實上,台灣慢性療養機構又有多少能符合學理?這不是樂生的單一問題。而 quality of life 與 quality of care 的影響因子非常多,空間設計只是其中之一。如果因為空間設計不良,就直接推論樂生院民受到不人道的悲慘待遇,就會出現這種部分院民、家屬與長期照顧者,跟運動者觀點巨大的落差。這種問題,在台灣其他慢性療養機構也同樣會出現。
roach,感謝您的回應。
的確,我同意,台灣沒多少慢性療養機構符合學理,樂生不是唯一的個案,這似乎是社會的結構性問題。不過,如果能夠因為樂生的問題,讓台灣相關單位好好反思慢性療養機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並尋求改善的空間,不是更好嗎?
或許我比較樂觀,這個結構性問題,如果真的須要做點改變,我們可以從樂生開始,再慢慢擴大到全國的慢性醫療機構。
我想點出的,是空間的問題,是最重要的一環,因為它是硬體,很多的設計,如果從一開始就出錯,等蓋好了,想要改變就會很困難,所以,硬體非常重要,它的靈活度太低(相較於軟體而言),它好不好用,決定了未來使用它的人的感受,不好用的空間,真的是在折騰每天使用它的人。
不過,針對空間專業者,我認為該批評的地方還是必須批評,因為,空間(建築)就是為了"人"而設計的,迴龍院區就是最差的示範,完全忽視漢生病友的特殊需求,建築師徹底失去對"人"的尊重。
我當然相信,人是有適應性的,住久了,難用的空間也就習慣了、不挑剔了。所以,我也把樂生家屬與谷神父的文章,一起呈現在我的部落格裡。
不過,我在文章裡也有引述日本漢生療養院的做法,日本人對"人"的尊重,絕對是台灣政府望塵莫及的,我不經要問,日本能,為何台灣不能?
我能不能用日本的標準,當作是台灣最好的借鏡,並依此標準,提出足夠的批判,寄望台灣能在未來有所進步呢?
希望未來,您所謂"部分院民、家屬與長期照顧者,跟運動者觀點巨大的落差",能夠越來越小呀。
我是如此樂觀地相信著。
轉貼日本神父對谷神父一文的回應
中國時報 2007.03.25
尊重樂生院民生存權
濱崎真實
我曾有機會前往樂生院認識那裡的病友,感動於他們以如此虛弱的肢體、微小的力量,卻展現強大保衛家園追求人權的意志。於此針對日前樂生療養院聖威廉教堂谷寒松神父所發表的〈樂生是我的家〉一文,以同樣在漢生病療養院長期服務的神職人員立場,請容我略說一二。
對於您這樣長期在他鄉投入奉獻工作,個人相當敬佩。在台灣,不管是日本殖民政府或是戰後的台灣政府,過去不斷地製造出對漢生病患的歧視,並以「公共建設」或「群體利益」的名義之下正當化排除漢生病患的作為。我們在日本的療養所裡服務的天主教,當初也同樣對政府的隔離政策,抱持著理所當然與無可厚非這樣的心態,結果造成了對人權相當重大的傷害。
基於如此的反省,在過去這幾天我們得知一連串在樂生院民身上發生的事件,而執政的行政院長曾經說出「重大建設必有犧牲」這樣的言論,令我們感到相當錯愕,也絕對無法漠視。因為您提到「少數不搬遷的院民缺乏感恩的心靈,阻礙了大眾交通利益」,使我深切想到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為了本身的方便而產生了犧牲者,這樣的事情不但不應該發生,也絕對不該被正當化。應當從尊重每一個人的立場出發,真誠地接受樂生療養院院民的聲音和主張來思考何謂「公共建設」。
聖經中,有著這樣一則故事。國王準備了一塊替代土地希望能交換平民祖先傳承的葡萄園(《舊約》〈列王紀上〉第二十一章)。故事中,國王使計殺害了平民並奪取了他的土地,但聖經中的天主將這樣的行為明確地加以論罪嚴懲。土地不是當權者或主政者的囊中之物,怎能如此予取予求。土地是屬於天主的,人類無法將其買賣獲利,更別遑論巧取豪奪他人之土地。這一則故事,即闡述了土地是天主賜予每個人的,也代表了天主將「生存權的保障」賜予了每個人。於是,將時空背景轉換到現代社會,便強烈訴說著國家應當保障每一個人的生存權利。
身為神職人員,應當傾聽每位樂生院民的心聲,勿以「大眾權益」之名違背他們在地老化的乞求。對於長期被剝奪發言權利的院民而言,要求他們強制搬遷至新院區,無異於進行第二次的排除和隔離。
最後,我再次呼籲台灣政府正視院民的心願立即停止強制搬遷,保障院民在舊院區的居住權,並做出具體保障生存權的實際作為。
(作者為天主教神父,曾在日本「星塚敬愛園」、「奄美和光園」等漢生病療養所服務,現任「國立駿河療養所」駐院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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