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March 2007

樂生與捷運共構? 回應與挑戰(1)


(圖片來源︰樂生院人間寫實Flickr相簿)

網友O2提供PTT/Barcelona板上,屬名Escape (檸檬草),針對《樂生與捷運共構的問題︰五個方案之比較》一文中提及樂生90%院區保留E案,從軌道工程的角度出發所做的批評。我將全文轉載如下,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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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方案看下來,若以保存古蹟的角度,保留「王字型」那個部分最重要(不是保存面積大就好,是哪些建築比較重要)。

從軌道工程的觀點而言,我們必須承認在已有部分機廠建築完成的這個狀況下,捷運局選擇C方案是有工程技術上的考量跟道理。這話怎麼說?

◎問題癥結點:兩條「反向曲線」之間的直線段是不是一定要 25 公尺,還是可以縮短至5公尺(因而能保留90%的院區)?

大家都說「機廠裡頭不載客,限速25km/h,這一段直線可以縮短,不至於有安全的問題」,而且捷運局的堅持「不符合國際認定跟高雄捷運的標準」....云云。

在此我們就事論事,從工程的角度來看路線設計的問題:

軌道路線在曲線的路段都有「加寬」跟「加高」的設計,才能避免列車出軌或翻車。電聯車的車輪不像一般汽車可以左右轉,它是靠前後兩個「轉向架」(每個轉向架各有兩個車軸=四個鋼輪)調整方向才能夠轉彎的。因此曲線需要加寬(讓鋼輪能夠過彎)、加高(車才不會因為離心力而翻車)。

軌道線型與電聯車長度、轉向架的設計有密切關係,必須一起考量。這不是「國際認定」或是「高雄捷運這樣作」,所以可以直接類推。更何況,台北捷運是一個營運中的系統,已經有現成車輛投入運作,不太可能在新的路線改變規格。

台北捷運電聯車一個車廂的長度是 23.5 公尺,捷運局堅持直線 25公尺的道理即在於此。若這個直線只有 5 公尺,意味著車輛通過這裡的時候,前面的車架向右轉、後面向左轉,在這情況下不要說限速 25 公里了,連開到10 公里(終點站進站的速度,去過淡水、新店、南勢角就知道有多快了)都有點困難。

此外,台北捷運的電力來源不是架空線,旁邊還要設置「第三軌」,轉向架上的「集電靴」是不是能夠應付這樣的線型跟傾斜程度,恐怕要問車輛跟轉向架製造商。在這些規劃案的討論裡頭,我還沒看到哪位專家學者說明了這個部分。

好,如果車輛真的能通過這樣的路線,下一個問題來了:噪音。

當車輛通過「曲率半徑」最小的路段時(台北捷運的標準是半徑200公尺,這樣的例子出現在關渡站旁、台北車站-西門之間、古亭站南邊、小南門線等。機廠裡頭則可以容許最小曲率半徑170公尺),通常車輪跟軌道摩擦會產生很大的噪音。

如果直線 5 公尺方案真的可行,將來樂生一定得面對建築物緊鄰在軌道旁邊的巨大噪音問題。到時候又變成新北投跟小碧潭的翻版,相信這樣的結局也非吾人所樂見。

幾個重點:

1.保存面積大小不是重點,是哪些部分的建築物需要保存下來。(在這個案例裡頭我們希望原地保存建築物以及在那裡生活的人,所以暫不考量異地保存的做法)

2.25公尺的直線縮短為5公尺,不是純粹軌道設計的問題,必須考量台北捷運現有車輛跟轉 向架的規格是不是能夠相容。

3.如果順利保存樂生的重要建築物,這些部分必定是緊鄰軌道,須將噪音問題一起考慮進來。

軌道線型、車輛、噪音三方面的必須一體考量,否則到時候機廠蓋出來車不能走,或是車能走卻產生噪音問題,那麼就沒有達成原先期待的雙贏目標了。

本文純為工程觀點,不對任何方案或任何機關團體立場作背書。

本文歡迎轉載,敬請指教。


6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印象裡高捷也是高運量系統,車廂有比北捷短嗎= =a

Anonymous said...

我手邊的"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路網建設案土建及車站工程設計規範"
裏面也是寫該線段長度 絕對需求最小長度(公尺) 0.15×V 或 轉向架距離 視何者為大
(第二篇P2-57頁)

小弟捷運設計作了4年 不敢自稱專家
定線部分也不是我的專門

不過我要說的是定線也好,已施工的敲除重做也好,
在我覺得只要肯花錢都可以解決
但是,不管是捷運局或設計顧問,
工程預算都不是自己愛怎麼用就能怎麼用,
我們不過是小小的公務員跟工程師罷了,
最重要的是更上級的決策單位怎麼決定,
有沒有魄力去花這條錢

事實是台灣的公共公程是政策凌駕於專業
君不見 核四不是建建又停停
工程師 專家 說不要復建的中橫
最近不是又傳說要動
為了選票
連違法的郵局正名都一夕可以完成
那有什麼不能的
只有要不要做而己

說到底一切都掌握在政治人物手裏
不想做的時候才拿我們工程師當擋箭牌吧

Anonymous said...

rs,謝謝你的留言。唉,大家都是被政治人物給左右,我與很多部落客東奔西跑只為留住樂生,不正是因為政治人物的擺弄嗎。

政治上的政策凌駕專業,弱勢群眾就是最先開刀的對象,住在樂生的漢生病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們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因為政策而犧牲的首要目標。

我為文的目的,就是希望台灣的工程決策不要再重蹈覆轍呀。

我上一篇文章的最後留言,如有不敬之處,還請海函。

Anonymous said...

>為了選票
>連違法的郵局正名都一夕可以完成
>那有什麼不能的
>只有要不要做而己

>說到底一切都掌握在政治人物手裏
>不想做的時候才拿我們工程師當擋箭牌吧

陳菊連夜拆蔣銅像
自由時報還拼命贊美高雄市政府發揮行政權哩

所以
真的只是要不要而己

關於設計圖的專業討論
都是能不能的討論
完全影響不了電火球

豬小草 said...

曾韋禎這篇「為什麼不採90%」,也是不可迴避的技術問題。

Anonymous said...

謝謝小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