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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ctober 2008

文青都不承認自己是文青




最近都在忙論文的事,焦頭爛額,幾乎沒時間寫部落格,荒廢了好幾個月,斷頭文一堆,應該起身投入的網路運動一個也沒參與到,越來越不像部落客了。

總算在上星期,論文寫到一個段落,可以稍稍休息一下,兩天不上網之後,看見董爺的文章《我不是文藝青年,如果要如此定義。》,覺得有趣,而阿潑、PipperL、瓦礫也都跟進(1 23),所以我也來自我揭露一下,看看我算不算是文青。

........

1 文青都愛村上春樹

[O / X] 很慚愧,我只看過村上春樹的《遇見百分之百的女孩》,書架上有《國境之南》與《挪威的森林》,但還沒看,也沒時間看,所以談不上喜歡或不喜歡,卻非常愛電影《東尼瀧谷》。所以嚴格地說,我有可能會愛上村上春樹,不過不是現在。

2 文青都愛攝影

[O / X] 我愛攝影,部分原因是我念的科系(建築),需要處理大量的圖檔資料,所以非學攝影不可,長期下來,已經習慣以圖片來說故事,也喜歡會說故事的圖片。自從寫部落格之後,我都會盡量挑選能與文章主題相契合的圖片做封面,或用圖片來輔佐文章所要表達的事情,但玩不起高檔相機,也搞不懂滿是數據的攝影技術。所以嚴格地說,我愛攝影,不過不是攝影愛好者的那種愛法。

3 文青都極瘦

[O / X] 以前有點胖,後來減肥,曾經低於正常人之BMI標準值 (應該可以列入「瘦」,接近「極瘦」) 結果以前的褲子全都不能穿。現在復胖,而且開始不在意肥胖這檔事,打算繼續胖下去,結果以前的褲子現在又全都不能穿了….XXD

4 文青褲子都窄的像褲襪

[X] 這樣的褲子並不健康,尤其是對男人而言。我喜歡寬鬆一點的褲子。

5 文青都穿極簡但貴的衣服

[X] 買不起貴的衣服,最近常買衣服的地方是二手店。

6 文青很雷光夏

[O / X] 我聽雷光夏,是在1995年她發表《我是雷光夏》專輯,後來最常在台北愛樂電台聽她挑選的古典音樂。這個問題很奇怪,我不太會回答,如果就音樂創作者而言,我並不太喜歡她,如果就音樂節目主持人而言,我很喜歡她。嚴格地說,我既喜歡她,也不喜歡她。

7 文青很後搖

[O / X] 台灣開始流行聽後搖,大概是這幾年的事情,而我聽後搖,是非常非常早以前的事,大約是在後搖的芝加哥學派誕生的時候 (1994-5年),我就狂聽後搖了。至今,玩後搖的樂團,大概也就在這幾個創始樂團所發展出來的音樂概念裡打轉,越來越沒有吸引力。所以嚴格地說,我以前很愛後搖,現在並不。

8 文青can’t live without converse all star

[X] 從未買過這個牌子的鞋子,倒是很多朋友會買來穿,他們才是正牌的文青。

9 文青的頭髮不能打薄

[X] 我的頭髮一定得打薄,因為又密又多,頭又大,不打薄不能看。

10 文青都戴看起來沒什麼但貴到不行手工粗框眼鏡

[X] 我念研究所的時候,才配了人生第一付眼鏡 (嗚),而且還是在聯合眼鏡行這種大眾化商店裡配的,699元的款式。帶到現在,度數也沒有加深,大概在可見的未來,不會再買新眼鏡,也不會考慮「貴到不行手工粗框眼鏡」。

11 文青喜歡歐洲遠勝過美洲

[O / X] 我現在人的確在歐洲,最常旅行的地點也是歐洲,不過沒去過美洲,無從比較起,所以也就談不上「喜歡歐洲勝過美洲」,不過基於我個人對政治、經濟的信念,我的確不喜歡美國,而且我更愛的地方是日本。

12 文青不用wretch

[O / X] 第一個部落格開在Pc Home新聞台,第二個部落格開在無名,兩年前才搬到這個新家,所以嚴格地說,我以前用過無名,現在不推薦,未來也不會想用。

13 文青都會學法文或西班牙文

[O / X] 學法文是最近的事,而且只學了10週,連基本的對話都辦不到。現在最想學的是日文,以前學過四個月,未來有機會,還想繼續學。



14 文青只看深夜MTV

[O / X] 我看MTV的時間很早,早在台灣第四台剛開放的時候 (約90年代初),我就在看MTV,而且瘋狂地看,稱得上是我的音樂啟蒙之一,我甚至錄了五捲左右我最愛的音樂錄影帶,也買了不少,並以這些影帶的影像分析,作為課堂報告。的確那時候我最喜歡的MTV節目都在深夜,因為只有深夜才會放獨立搖滾。不過自從台灣的MTV徹底台灣化以後,我就幾乎不看了,這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15 文青愛去誠品看書

[O / X] 我有誠品卡,而且是永久會員,這樣應該算是很愛誠品吧,不過瘋狂的程度還不夠格列入「誠品救難隊」….Orz

16 文青在很暗的咖啡館看書 


[X] 看書要開燈,而且根據我的習慣,至少得開三盞燈,兩盞在桌上,一盞在天花板上。除非你想要買 「貴到不行手工粗框眼鏡」,否則在「很暗的咖啡館看書」並沒有意義。

17 文青不吃便當

[O / X] 我以前很愛吃便當,不過現在都自己做菜,較少吃便當,如果要吃,也都吃自己動手做的便當。

18 文青煙抽很大

[O / X] 我以前的確菸量很大,大學的時候一天一包 (請見這裡)。不過自從見識到瓦礫抽菸的狠勁之後,反而幫助我順利戒菸….XXD

19 文青咖啡喝很大

[O / X] 我愛喝咖啡,幾乎天天喝,以前嗑得更兇,現在都控制在兩杯以內,符合衛生署建議的每天咖啡因之容許值範圍,並且自己泡咖啡,只選公平貿易咖啡豆 (←這點非常重要)。關於我喝咖啡的怪癖,請見這裡

20 文青酒喝很大 


[O] 這一點,我完全符合。我是酒鬼,我全家人都是酒鬼,目前正在進行蘇格蘭威士忌與Ale啤酒考察,打算轉型成美酒部落客。

21 文青一定要有MAC小白POWERBOOK

[X] 沒有買過小白,只有小黑,以後應該也會選小黑….XXD

22 文青要會樂器

[O / X] 我的確會玩樂器,不過不知道「要會」這兩個字該怎樣定義?是指文青都會逼著自己去學一兩樣樂器玩玩?如果是這樣,我顯然不符合,因為我是被我媽逼著去學一兩樣樂器的,而至今鮮少再碰,但很感念我媽這樣逼我,讓我音樂的底子較為扎實。

……..

除了董爺選的22題以外,我還想再回答下面幾個問題︰

……..

23 文青的房間有一整牆看不懂的書

[O / X] 漫畫書算是讓人看不懂的書嗎?我的確有一整牆漫畫書…XD

24 文青的房間有一整櫃玫瑰大眾買不到的CD

[O / X] 我也有一整櫃CD,很多卻是在玫瑰買的,話說很久很久以前,公館玫瑰可以算是古典音樂與獨立搖滾愛好者必逛的聖地,尤其是獨立搖滾樂,有位我認識的店員,專進各國冷僻、前衛的搖滾樂,而玫瑰的老東家宇宙唱片,也有我認識的店員,幫我搜到更多冷僻、前衛的搖滾樂。現在這些CD都可在誠品音樂買到,其中一位店員也轉到誠品音樂上班了。玫瑰變得商業化、大眾化,是最近這幾年的事,這點得分清楚,不可不查。

25 文青一年四季要跑許多場音樂季

[X] 在我狂聽電子樂與搖滾樂的時代,台灣一場音樂季也沒有,等到現在到處是音樂季,我卻老了跑不動了。

………

25題題目中,只有一題是O,八題X,十六題O / X,可見這些題目模糊性很高,或者更精確地說,我可以算是(過去式的)文青,也可以不算是(現在式的)文青。不過,這整串題目最狠的是最後一題︰「文青都不承認自己是文青」。也就是說,不管你「是」或「不是」文青,也不管是「過去式」或「現在式」的文青,其實都算文青……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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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July 2008

與男人有關的幾個英文字...(有更新)




以下有幾個英文字,最常用來指涉男人︰

Man︰男人、人、人類

這個可以指涉男人,也可以泛稱全人類(不分性別)。在語意上,通常指的是生理上的男性,並沒有特殊的文化涵義。如果在正式的場合,要指涉文化上的男性,得用下面這個字︰

Gentleman︰紳士

泛指風度翩翩、彬彬有禮的男士而言,起源於英國。可以簡寫成下面這個字︰

Gent︰紳士

然而,除了老一輩英國人、或在正式的場合以外,現代英國人也少用這個字了。一般口語上,會用下面這個字取代︰

Guy(s)︰大夥、夥伴

對於熟識或不熟識的男性(們),都可以使用這個字。原本只用在男性上,現在連女性(姐妹們)也可以使用這個字,性別色彩已經降低許多。在英格蘭也會用Bloke這個字,意思是一樣的。下面這個字也有男性夥伴的意思︰

Fellow︰夥伴、同僚

這個字還有另一個意思,指同一辦公室的同事,或同一研究單位的同僚,在用法上也很少性別色彩,不過它的衍生字就不同了︰

Fella︰兄弟們、夥伴、男友

這個字比較非正式,特指彼此熟識的男性夥伴,也用來隱射女性的男性親密友人,有性暗示的味道。Fella與下面這個字意思接近︰

Chap/Pal/Bro︰兄弟們、夥伴

這三個字也是男性好友之間的互稱。如果彼此關係更要好的話,可以用下面這個字︰

Buddy︰死黨、XX之友

帶有男性情誼、稱兄道弟的味道,講義氣,願意為兄弟擔起任何事情的男性友人。Buddy也是個複合字,XX-Buddy通常用來指興趣相投的兩個男人,會一起結伴去做XX之事。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電影《斷背山》中,Ennis稱Jack是他的Fishing-Buddy,也就是會一起去釣魚的釣友。Sex-Buddy則是指砲友。

Lad︰傢伙、老兄

當小男孩(Boy)長大成為男人以後,就可以用這個字,也可以指每天把正妹的年輕男性。Lad在英國比較常用,在美國則會用下面這個字︰

Dude︰傢伙、老兄

一般男人的互稱,也帶點男性情誼、稱兄道弟的味道,尤其是指那些對追正妹很在行的男人。如果要特別強調其男性魅力的話,會用下面這個字︰

Stud︰猛男、種馬

特指有男人味、肌肉結實、性能力奇佳、性生活頻繁的男性。不過這多半是男性對「性能力奇佳」的片面遐想。如果要指身強體壯的男人,卻又不想加入太多性聯想,可以用下面這個字︰

Hunk︰猛男

指的是的身材健壯、魁梧性感、渾身是勁的肌肉猛男。還有另一個字比Hunk更正面︰

Jock︰陽光肌肉男

指熱愛運動、到處趴趴走、身材健美的男人,尤其是對籃球、棒球、足球…這類團隊運動特別喜愛。不過這種男人非常容易變成下面這個字︰

Himbo︰草包、無腦帥哥

指的是長得帥、身材好、卻沒有大腦的男人。這個字是從Bimbo改寫而成,指的是波大無腦的美女。如果長得不帥、身材不好、個性孤僻、每天打電腦的男人,就可以用下面這個字︰

Nerd/Geek︰宅男、阿宅

指的是成天與電腦為伍、關在家裡、足不出戶的怪咖。這種人可能其貌不揚、一點也不帥,卻是FBI名列在冊的國際駭客。美國多半用Nerd這個字,英國則是用Geek。如果是帥哥、打扮入時、又富有文化涵養,不常收到好人卡的話,就得用下面這個字︰

Metrosexual︰都會型男

指的是喜歡時尚、熱愛打扮、穿著帥氣、文化水平高的男人。如果在十九世紀就會用Dandy這個字。要特別留意,Metrosexual只用在異性戀身上,愛打扮的同性戀則要用下面這個字︰

Fairy︰兔子、娘砲、C貨

這個字原本是指森林裡的妖精,不過後來被用來形容打扮妖艷、面貌姣好的男同性戀。不過這個字帶有貶義,例如周星馳的電影《功夫》裡,包租婆罵洪家鐵線拳「你以為會功夫就不是兔子嗎?」、「你一天是兔子,一輩子都是兔子」就屬此類。同樣帶有貶義的是下面這個字︰

Faggot︰玻璃、老屁股

千萬別再用這些字眼了,不但政治不正確,還會被告性傾向歧視,現在的男同性戀都改用Gay、Queer(酷兒)等字取代。

Drag Queen︰扮裝皇后

打扮特別妖艷、華麗、讓人雌雄莫辨的男人都可以使用這個字,不特別限定在跨性別者、或俗稱人妖的男人上,男同性戀、異性戀也可以做此打扮,尤其是在同志嘉年華會上,很多男同志們會刻意穿上妖艷的華服,作為一種性別扮演的性實踐。

Transvestite︰變裝癖

指的是喜歡穿著女裝的男性異性戀。要注意的是,變裝癖並不是跨性別(變性)者(Transgender),他們沒有變性,也無此念頭。

Macho Queen︰金剛芭比

特指身材健壯、體型陽剛,卻喜歡做女性打扮、或具有陰柔特質的男同性戀。不過這個字眼似乎只用在華人同志圈比較常用,西方同志圈比較少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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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ay 2008

八卦山上說八卦…


(圖片來源︰The China Post)


昨天在讀聯合新聞網的時候,看見一篇標題為〈來電搞斷性侵?八卦山上說八卦〉的新聞,讓我會心一笑,這位記者大人還真是會挖空心思,下一個一語雙關的標題,在「八卦」一詞上大做文章。這讓我想起2005年的另一篇新聞︰北插天山上的「巫山雲雨會」。

這已經成為慣例,只要是跟性有關的新聞,台灣媒體不是馬上端出道德勸說,或從僵固的男性異性戀的角度觀看事情,就是發揮文學的創造力,大玩性雙關語來。

既然如此,我也在Twitter上開啟一個小話題,與推友們一起大玩地名的雙關語,顛覆一下當前媒體的既定成規。


nooorman: 八卦山上說八。(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330481.shtml) 好,現在開放各位推友對句...八掌溪前賞巴掌。

brahmantw: @nooorman觀音山前拜觀音 淡水河上喝淡水(?!)

brahmantw: @nooorman桃園市裏沒桃園

lvyleaf: @nooorman好吧,算我剛好看到,宜蘭溪畔薰伊蘭。

lvyleaf: @nooorman十七湖畔說十七

brahmantw: @nooorman @ivyleaf "噶瑪蘭上騎個馬",不好意思,這會不會太粗啦。

nooorman: @brahmantw很棒耶。@ivyleaf 薰伊蘭是甚麼?

irrenhaeusler: @nooorman [只會用諧音]監察院前賣煎茶,梧棲鎮上尋吾妻

nooorman: @ivyleaf找到了,有一種叫伊蘭的精油。

brahmantw: @irrenhaeusler貓空有煎茶院啊

brahmantw: @irrenhaeusler台灣人店名取諧音已經到了一種強迫症的地步

brahmantw: 哈哈,英文菜找蔡英文

nooorman: 新店市裡開新店。

judie35: @irrenhaeusler【對句】有點冷。

Irrenhaeusler: @brahmantw真的?煎茶院是我隨便亂掰的說。

ivyleaf: @brahmantw @nooorman我以為要音近,所以我的是“噶瑪蘭上隔馬欄”,沒騎個馬那麼有動作畫面就是了。

nooorman: 鵝鑾鼻下撿鵝鑾。(哈,這是啥...)

ivyleaf: @nooorman四季村裡渡四季。這根本是地名大考驗。

annpo: @nooorman弱慢 你壓力很大齁

kovis: @nooorman富貴角上尋富貴...

nooorman: @annpo歡樂一下唄。

irrenhaeusler: 中正路邊罵中正(噗)

cobainyeh: @nooorman基隆市內爬雞籠(雞籠山)

Barking: @nooorman @cobainyeh烏石港底撈烏石…

cobainyeh: 水返腳下潮水返(水返腳是汐止的舊地名)

Barking: @nooorman太平山巔求太平…

Barking: 濁水溪畔汲濁水…

kovis: @cobainyeh迴瀾盡處望瀾迴

ivyleaf: @nooorman衣冠塚下掛衣冠,忠烈祠裡讚忠烈,大同鄉中感大同,中山祠旁憶中山,中正路上染重症。(對不起,我中毒了)

nooorman: @cobainyeh用古地名沒有關係。葫蘆墩裏燉葫蘆。(順便考大家葫蘆墩是哪裡的古地名?)

Barking: @kovis蘭陽溪口盼蘭陽

Barking: @nooorman我只知道葫蘆堵T_T

nooorman: 貓貍市裡養貓貍。(貓貍又是何處的古地名?)

irrenhaeusler: 豐原?

ivyleaf: @nooorman只查的到貓貍山阿!不知道啦!

kevinsigma: @nooorman豐原

judie35: @nooorman葫蘆墩:豐原。貓裡:苗栗。

nooorman: 沒錯,葫蘆墩是豐原古地名,貓貍是苗栗。

judie35: 諸羅山邊打豬玀?

nooorman: 打狗港前莫打狗。

judie35:【要玩來玩吧】打狗城中人打狗,打貓鄉裡人打貓

ivyleaf: @nooorman難怪苗栗市裡有貓貍山。

book686: @nooorman沒有一個地名不能玩嘛! 虎尾鄉後捋虎尾, 貓鼻頭上嗅貓鼻 ;樂生院裡道樂生, 美河市前幹美河......(最後這句粗一點, 抱歉!)

jonxberg@nooorman [鸚鵡學舌] 新竹城內種新竹 (雖然不知道大家在幹嘛但是有樣學樣好像也很嗨)

judie35: @nooorman還是弱慢有慈心,要人勿打狗。

kovis: @book686推最後ㄧ句XD

ivyleaf: @nooorman打狗港前莫打狗,已經把動詞吃到名詞裡去了。

jonxberg: @book686 [美河] 我也要推最後ㄧ句! XD

book686: @nooorman 摸乳巷內不摸乳, 脫褲庄前自脫褲; 日月潭中有日月, 阿里山上無阿里...

nooorman: 這裡有台灣古地名整理。(http://blog.roodo.com/f85122/archives/3339865.html)

annpo: @book686不愧是隱匿的老公啊

book686: @annpo不懂......???? XD~~

book686: @nooorman說到台灣古地名, 我店裡恰好有二冊[台灣舊地名之沿革] 台灣省文獻會出版, 算是絕版政府出版品了, 現在已沒有省文獻會了吧?

nooorman: @book686省文獻會已併入國史館,現在叫做國史館台灣文獻館。(http://www.th.gov.tw/)

SunnyPie: @book686我懂, @annpo是說686不愧是詩人隱匿的老公...她和你不熟,不知686本人國學造詣之深啦 : )

book686: @SunnyPie快別降子說, 笑死人啦! 連綴幾個句子哪兒需要什麼國學造詣啊!

cobainyeh: [水返腳下潮水返]其實這句是有點小意義的,汐止古名「水返腳」意思是基隆河的潮水最遠就漲到汐止這邊就退了,故名「水返腳」,而後改為「汐止」也是取其潮汐到此為止的緣故。

(以上對句如有缺漏,請來信告知。)

…也歡迎本格讀者加入對句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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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December 2006

待解的詩謎



2005年八月,詩人方群在《中央日報》發表了一首詩,名為「隱名詩---戲題中生代詩人十三家」。如同它的副標題,方群以十三位中生代詩人的名子為引子,串成一首完整的詩,與讀者打起啞謎來,非常有趣。只可惜其中一句詩句我始終參不透作者意指的究竟是何人,還請知道謎底的人告訴我。我簡單地將詩抄寫如下…

風聲蕭蕭,你
向著陽光奔跑
陳舊的黎明仍反復逆襲
搜尋殘存的蒼白靈魂

席捲而來的羨慕眼光如芙蓉開落
帶不走的行李引起某種敏感的勇氣
我鄭重睜開炯炯然的明眸
杜絕十年來三心兩意的想法

陳年的奧義如靈芝隱匿
蘇鐵微笑著介紹相連的風景
羅列青衫的年少過往
渡江之後,也只剩
吳晟帶回家的那把鋤頭

解答:
第一段隱名的詩人依序是:蕭蕭、向陽、陳黎、白靈。
第二段隱名的詩人依序是:席慕蓉、李敏勇、?、杜十三。
第三段隱名的詩人依序是:陳義芝、蘇昭連、羅青、渡也、吳晟。

那個?,有人知道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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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June 2006

Caravaggio失落的名畫再添兩幅?




1990年,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最重要的畫家Caravaggio失落的名畫The Taking of Christ在愛爾蘭首府都柏林被找到了。其實,這一幅畫一直都掛在基督學會 (The Society of Jesus)的宴會廳上,只是自從基督學會接受一位小兒科醫師的遺孀捐贈這幅畫之後,大家都以為它是荷蘭畫家Gerrit van Honthorst的作品。

事實上,Mattei家族的後代在1802年將這幅畫賣給蘇格蘭貴族William Hamilton Nisbet時,他們也都誤以為這幅畫是Honthorst的作品。這個誤解直到這幅畫輾轉流傳到愛爾蘭之後,National Gallery of Ireland的資深修復師Sergio Benedetti將該畫上的污垢以及已經褪色的保護漆去除之後,才驚人地發現唯有Caravaggio才能擁有如此高超的畫技完成這幅畫。後來經過考證Mattei家族的檔案顯示,這幅畫的確是當時Mattei委託Caravaggio畫的。





細看這幅畫,Caravaggio精準地抓住了耶穌被捕前混亂的時刻,有人慌張的逃跑,有人則在一旁看熱鬧。光線從左上方照在畫中主要的四個人物之上,藉以凸顯主角與昏暗背景之間的強烈對比,這的確是Caravaggio獨特的戲劇性手法來處理聖經中的古老故事。

依據聖經上的說法,耶穌是被猶大給出賣,猶大以親吻耶穌作為暗號,招來軍人逮捕他。Caravaggio將耶穌與猶大安置在畫面的左方,與兩位軍人相對,畫面中的耶穌並未抵抗,他若有所思地接受他的命運,但是緊握的雙手卻透露些許的掙扎與不安。兩位軍人穿著閃亮的盔甲,宛如利刃般地自畫面的右方切入左方,與手無寸鐵的耶穌形成強烈的對比。

毫無疑問地,The Taking of Christ絕對是Caravaggio畫作中的經典,自從它被重新發現之後,基督協會決定永久出借給National Gallery of Ireland展覽,這幅畫也理所當然地成為該藝廊的鎮館之寶。而作家Jonathan Harr也替尋獲它的曲折過程寫成了一本偵探小說:The Lost Painting

然而,除了The Taking of Christ之外,還有更多Caravaggio尚未尋獲的名畫塵封在未知的角落等待世人的探索嗎?Caravaggio在逝世將近四百年的今天,還會帶給我們什麼樣的驚喜?

繼2005年倫敦National Gallery舉辦了藝文界評價極高Caravaggio晚期繪畫特展之後,2006年初又有一項讓Caravaggio迷興奮的好消息:置放在法國中部古城Loches的Saint Anthony教堂閣樓內,兩幅被遺忘將近兩百年的畫作,經專家證實的確是Caravaggio的作品。

時間回到1999年,任職於法國中部地區歷史紀念館館長的Francois-Charles James到Saint Anthony教堂進行考察,他被閣樓中覆蓋著軍用外套的未知畫作所吸引,他知道這件外套是屬於Philippe de Bethune家族的,而Philippe de Bethune曾擔任法王亨利四世的閣揆,也是知名的藝術品收藏家,能夠被他看中的作品一定不俗,沒想到當James一翻開外套之後,出現在眼前的竟然會是疑似大師Caravaggio的作品。

接著,James花了三年的時間在法國國家檔案局考察這兩幅畫作的來歷。首先,Philippe de Bethune家族財產清單上的確有紀錄顯示Philippe de Bethune曾向Caravaggio購買四幅畫作,日期不明,有可能是他在擔任法國駐羅馬大使(1601-05)其間購買的。Philippe de Bethune的收藏在他死後四散各地,這兩幅畫有可能在那時候被存放在家族的禮拜堂中。法國大革命其間,該禮拜堂曾被洗劫一空,很多畫作被迫遷移至政府的儲藏室,這兩幅畫可能因此轉送給當時才剛落成的Saint Anthony教堂典藏,沒想到卻被遺忘在閣樓裡將近兩百年。

除了歷史的考察以外,Caravaggio專家Jose Freches也對這兩幅畫本身進行細部的考證。他認為畫作的技巧與完成度極高,水準與Caravaggio的其他的作品並無二致。畫布是Caravaggio慣用的材質,顏料也是,尤其是價格昂貴的朱紅(cinnabar)與寶藍(lapis-lazuli blue),這兩項顏料時常出現在Caravaggio的作品中,幾乎就是他個人畫風的一部份,而在新發現的畫作中,也有大量的朱紅與寶藍色。

不過,也有其他專家提出異議,例如,法國羅浮宮館長Pierre Rosenberg就認為這兩幅畫被命名為Pilgrimage of Our Lord to Emmaus與Saint Thomas Putting His Finger on Christ’s Wound的畫只是水準極高的臨摹本,很有可能是Caravaggio的弟子或其追隨者所畫。癥結點在於,這兩幅畫與另外兩幅分別收藏在倫敦Natioinal Gallery的The Supper at Emmaus與德國波茨坦忘憂宮(Potsdam / the Castle of Sans Souci)的The Incredulity of Saint Thomas實在是太相似了。不過,Freches卻認為Caravaggio時常針對相同主題畫出不同版本的作品,雖然相似度極高,但絕對都是原作,所以這兩幅新發現的畫即使與其他已知的畫雷同,卻也在合理的鑑定範圍之內。

七年之後的今天,這兩位專家宣布確認這兩幅畫是Caravaggio失落的作品,替已知僅有八十餘幅畫傳世的Caravaggio再添兩筆。不過眼尖的Caravaggio迷一定一眼就能辨認出來,(在封面圖片中)隱匿在兩位Caravaggio專家身後的畫作與典藏在倫敦與波茨坦的畫幾乎一模一樣。到底有多相像呢?讓我們先來看看倫敦Natioinal Gallery收藏的The Supper at Emmaus。





這幅畫的主題是耶穌在被釘死在十字架之後的第三天復活,跟著兩位門徒一路走到Emmaus小鎮,他的門徒都沒有認出他來,直到他們在一間旅館內用餐,耶穌剝了麵包給他們,並為他們祈福,他們才驚訝地認出這位臉色蒼白的陌生人竟然就是復活的耶穌,而耶穌也就在這個時刻消失在他們的眼前。(聖經故事請看這裡

再一次,Caravaggio成功地捕捉到兩位門徒辨認出耶穌來的戲劇性時刻。光線自左上方投射下來,照在耶穌以及他高舉的右手上,旅館的主人站在他的右方,目不轉睛地凝視著他,桌上雖然擺滿了豐盛的食物,但是卻沒有人在意。耶穌剛為兩位門徒祈福後,兩位門徒掩飾不住心中的驚喜,原來坐在身旁的陌生人不是別人,而是耶穌。一位門徒誇張地揮舞著雙手,雀躍之情溢於言表,另一位門徒則忍不住起身,想要仔細看清楚這個人真的就是復活後的耶穌嗎?

與其他相同主題的畫作比較起來,Caravaggio作品中的耶穌並不俊美,比較像是你我身邊的平凡人,而且他的身形微胖、年輕,也沒有留鬍子,此外,Caravaggio也特別強調餐桌上的靜物,這些特點使得他的繪畫與同時期強調健美線條、俊俏容貌的洛克畫風明顯不同。





上面的這張畫是在Loches發現的新畫,不論是主題、構圖、用色與人物的儀態,幾乎都與倫敦的畫一模一樣,不同的地方在於,Loches的畫色偏藍,耶穌的臉形較為消瘦,而且留有落腮鬍。

接著,我們再回顧另一幅典藏在波茨坦忘憂宮的The Incredulity of Saint Thomas。





這幅畫的主題是St Thomas錯過了一次耶穌復活後降臨在他的使徒面前的機會,他堅稱,除非他親眼見到耶穌,並將他的指頭伸入耶穌的傷口內加以確認,否則他不會相信耶穌真的復活。八天之後,耶穌再臨,並且央求St Thomas把指頭伸入他的傷口,St Thomas終於承認耶穌死而復活的事實。

Caravaggio總是喜歡將畫面凝聚在戲劇性張力即將爆發的時刻,在The Incredulity of Saint Thomas中,耶穌慘白的軀體上裹著一條簡單的白布,他略帶哀傷地低著頭,右手秀出傷口,左手強拉著St Thomas的手腕,要他將指頭伸到傷口裡。St Thomas的左手緊握在腰際,顯露出焦躁與不安的情緒,但是卻又忍不住地探頭凝視著傷口,想要確認這真的是耶穌復活後的軀體嗎?

在西洋繪畫史中,以此聖經故事作為主題的畫作很多,也唯有Caravaggio將耶穌的傷口與St Thomas探試的指頭畫得如此栩栩如生,讓觀者不敢逼視,好像St Thomas的指頭就在自己的身體裡蠕動,隱隱作痛。





上圖這張在Loches發現的新畫與忘憂宮的收藏更接近,不論是人物的神情與姿態,或是整體畫面的鋪陳,幾乎很難分辨兩者之間的差別。

我想,不論是Pilgrimage of Our Lord to Emmaus(in Loches)與The Supper at Emmaus(in London)、或是Saint Thomas Putting His Finger on Christ’s Wound(in Loches)與The Incredulity of Saint Thomas(Potsdam)都太相像了,難怪會有其他學者不認為這兩幅畫是真跡,而是高水準的臨摹。

雖然這兩幅畫到底是真跡還是臨摹尚有爭議,但是Loches當地的政府與居民已經準備好迎接Caravaggio迷的到來。這座小鎮除了中世紀的城堡與市集、雄偉的St Ours大教堂、三個音樂祭與數不清的畫展以外,現在又添加了一項吸引旅客前往參觀的理由了。為了慎重起見,市政府還為兩幅畫各保了高達五千萬歐元的險。無論如何, Caravaggio in Loches 的特展已經開始,從六月十四日到九月三十日其間,這兩幅畫將會在Loches的最高法院中展出,相信這股Caravaggio熱潮不會很快就消退的,尤其是意外尋獲名畫的過程宛如偵探小說的真實版,一定會激起很多作家的靈感,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會有另一本尋找Caravaggio名畫的寫實小說上市也說不定呢。


參考資料:

BBC的報導。

The Times的報導。

Guardian的報導

Sunday Herald 2006/02/12這篇報導比較詳盡。(該文章以被刪除。)


更多連結:

維基百科對於Caravaggio的介紹。他是我最愛的畫家。

這個法文網站詳細地比較這四幅畫之間的差異,可惜我看不懂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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